文山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聘請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的公告
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維護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形成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醫保基金監管新格局,根據《云南省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文山市醫療保障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選聘15名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誠邀社會各界人士積極踴躍參與。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請方式及范圍
(一)公開招聘。申請人根據醫療保障部門發布的選聘信息,自愿報名并提出書面申請,醫療保障部門進行審核選聘。
(二)特邀聘任。醫療保障部門協調人大、政協、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社區,推薦代表、委員及有關工作人員作為特邀聘任社會監督員。
二、聘任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心社會公益,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心和正義感;
(二)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特殊情況可以放寬到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三)熟悉醫療保障、衛生健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
(四)自愿義務參加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工作,自覺接受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指導和工作安排;
(五)具備與履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和綜合素質能力;
(六)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范人物、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優先考慮;
(七)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參與集中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工作人員及近親屬除外;
(八)無違法犯罪、不良信用記錄及黨紀政紀處罰記錄。
三、工作職責
(一)對我市各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提供醫療服務、使用醫保基金,以及參保人員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等進行社會監督,并及時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在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紀、違規、違約行為,同時提出合理、公正、客觀的意見和建議;
(二)對我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醫療保障基金管理過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行為進行監督;
(三)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醫療保障知識;
(四)廣泛聽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會各界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聽取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經辦機構關于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況的通報,對醫療保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承擔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聘請期限
社會監督員一經聘用,由醫療保障部門頒發聘書及社會監督員證,并對外公布。聘期三年,期滿后根據情況續聘或另聘。聘期內義務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工作,不領取報酬。
五、報名方式
(一)現場報名。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至文山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填寫《文山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申請表》辦理報名手續(地址:文山市高登路基層就業服務中心四樓)。
(二)網絡報名。用微信登錄網址或是掃描二維碼填寫信息提交即可。
http://weixin.gycode.com/index.php?g=Wap&m=Custom&a=index&token=xvjujm1658397857&id=32784&v=5444

六、報名時間
現場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17:30;網絡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24:00。
七、審核流程
文山市醫療保障局對報名表基本信息進行核實和篩選,根據申請人的專業、從事的工作、年齡結構等情況審核選聘。審核通過后正式聘任為文山市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聘期三年,聘任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續聘,到期未續聘的則自然解聘。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76-2139729。
